三、今人講「孝」之難
有研究顯示,在今日,不僅中國人仍然是著重「孝道」,就是在東亞地區,如日本、韓國和台灣,「孝道」是一種重要的價值觀,也對父母、子女的代際責任與義務有規範作用。社會學家認為「孝」包含六種元素,包括:1. 愛(Love);2. 回報(Repayment);3. 家庭和諧(Family harmony);4. 尊重(Respect);5. 服從(Obligation);6. 犧牲(Sacrifice)。相關的研究同時指出,古今的「孝道」已經因社會的改變而不一樣。雖然這些傳統的元素仍然存在,但它們的重要性已經大不如前。例如供養父母仍然是社會鼓勵的孝道行為,但它的實踐變得甚具彈性,而且往往是象徵意義多於實質支援。此外,如今年青一代著重主觀的孝道實踐,並視父母為朋輩,著重與父母之間的溝通。過往父母的「絕對權威」已經不復存在。[1]今天,大家都明白子女不一定要聽父母的話,為父母犧牲自己更是?賅人聽聞的事。
作為社會文化建構的道德觀念,「孝道」的意義因應時代的變化而不同。時移世易,每個時代的家庭模式、家庭收入、教育程度、地緣因素、男女地位和政府政策的改變,都可以是中國「孝道」觀轉變的動因。然而,筆者認為「孝道」的「今不若昔」,是源於自由主義的日漸泛濫之故。
「自由主義」是一種極之複雜的學說。今天,我們相信信仰自由和貿易自由對於人的尊嚴有內在的價值,同時也有助於平等、繁榮、社會的穩定與和諧。像洛克(John Locke, 1632-1704)、密爾(John Stuart Mill, 1806-1873)、亞當·斯密(Adam Smith, 1723-1790)等古典自由主義者,絕不贊成海盜式的、極端的個人主義,而是認為個人只是在完成義務的條件下,在衍生出相互依存和責任、道德秩序的有效限制和人類同情力量的情況下才享有自由。到了20世紀,古典自由主義的兩大因素:自由和平等孰為第一的緊張日益明顯,由此衍生出自由至上論和平等主義兩大陣容。隨後,自由主義受到社群主義的猛烈批評,社群主義批評自由主義者過於重視個人。由於過份聚焦在「我」,把個人變得「孤立」與「抽離」,從而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重要性,漠視了社群對「自我」成就的重要性。自由主義與社群主義的糾結千絲萬縷,其著眼處就在「個人權利」之上。
在自由主義高揚的現代社會,追求個人權利成為眾人之首要任務。今天流行的「親子關係」,父母與子女之間講的是平等,溝通與關愛,但這一切一切主要都是建基在「原子論的個人概念」之上。古人「重孝」,講的是個人對父母、兄弟、家族、社會、國家的「責任」。但今人重視的是:個人的尊嚴、權利和自由。雖然我們不時也提及為人父母和子女的義務,可惜「個人權利」仍是鰲頭獨佔。
如今不論任何年齡和性別,大家總愛把「我有權……」掛在嘴邊。有一位朋友告訴我,有一次逛街,剛滿六歲的小女孩嚷著,要吃某日本品牌的綠茶味的冰淇淋。經過與父母的一番討論,小女孩仍是堅持己見。最後,大人敵不過小朋友的堅持,小女孩得嘗心願,但最令她感到愜意的,是「我有權選我想要的……」。而作為「開明的」父母,在經過「理性討論」以後,當然要接受女兒的選擇,因為這是她的「權利」。
筆者想重申,今日的「親子教育」把父母與子女放在「平等」的關係上,而且因為「個人權利」已被奉為圭泉,所以讓孩子得到保障和發展是父母的天職。更重要的是:今日的「孝道」只局限於子女與父母的相對關係,與他人、社會、國家無關。簡言之,所謂「孝」是個體與個體的事。
四、結語
在今天,「孝」的地位已大不如前。當然,這是與政治、社會和經濟形態的
轉變有關。古代統治者講「以孝治天下」,甚至將「孝」融合在法律之中,使二十世紀以前的中國法律變得令人費解。然而,在今天,古代的「孝」之所以重要,並非維護三綱五常之功,而是擴展個人責任之效。只要明白「孝」之真義,個人就不會孤立和空懸。「孝」講「慎終追遠」,講「揚名顯世」。有了前者,我們安身立命就有了過去、現在與將來;有了後者,為事做人就會考慮他人,思及社稷。
「孝」之義,大哉!
[1] Kwok-fai Ting. 2009. The Meaning and Practice of Filial Piety in Hong Kong.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