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一書中,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篇章:「知言養氣」章裡[1],討論了對是非的判斷能力如何養成的問題。在這個討論之中,孟子不單是從道德行為上論是非,更句括了在思想層面的是非,即別人的主義、思想、概念、言辭的判別能力;更進而指出了這種思想、義理的是非之判斷,與道德行為之是非判斷的能力,是一體養成的。其方法就是「集義所成」,而其培養的方法是「勿忘、勿助長」,不可棄,亦不可急,只能「直養而無害」。程顥的《識仁篇》謂:「學者須先識仁。仁者,渾然與物同體,義、禮、智、信皆仁也。識得此理,以誠敬存之而已,不須防檢,不須窮索。」[2]此即孟子「勿忘、勿助長」的功夫。是即在積極面,需要投注工夫用力於使行為合於正道。此亦為大學所言的格物工夫。[3]同時在消極面,則是要順其自然,不可有急於求成之貪,否則很容易就成把捉之病,時刻盯著自己的修養進度,反而容易落入一種貪得冒進,不得自然,最終造成反效果。
不動心之養成
整個討論是由「不動心」開始。《大學》之謂「知止而後有定」亦是此意。孟子先討論由「勇」所成就的不動心。他舉出三層:
- 北宮黝的「不膚撓,不目逃,思以一豪挫於人,若撻之於市朝。不受於褐寬博,亦不受於萬乘之君。視刺萬乘之君,若刺褐夫。無嚴諸侯。惡聲至,必反之。」
- 孟施舍的「視不勝猶勝也。量敵而後進,慮勝而後會,是畏三軍者也。舍豈能為必勝哉?能無懼而已矣。」
- 曾子的「反而不縮,雖褐寬博,吾不惴焉;自反而縮,雖千萬人,吾往矣。」
這三種形態的不動心,及其由不動心而成就的勇氣,是三個不同層次。北宮黝的可以名之為「本能意氣之勇」,是自人的生理本能而出,一往無前,目空一切人,不於退縮於任何人、事。一任天生意氣之爆發,必以摧倒障礙而後能止。這種勇氣在古代原始社會、野蠻性強時展現無違,及其至極,亦能使人之心處於不動,而行動力極強。
第二個層次是孟施舍的「心理之勇」,即心靈有一定的修養,能超越、突破現實的處境,而自我調整其心靈,克服內心的恐懼,而入於不動。這種自我調整的心理能力,在現實處事中非常重要,尤其是在面對動蘯突發事件,如戰爭等死生之事時,這種自我克服,自我平服的心理靭性是能否致勝的其中一個關鍵。這亦是人成長為能獨立處事,跨越困難所必需要有的素質。
第三個層次是曾子的「道德之勇」,即於人的生命主體上,清楚、肯定所面對的人、事、思想之是非,故有一自生命根本處生起的道德力量存在,而有克服現實一切困難的道德勇氣。這種勇氣,其力量最大、最持久,亦最能動人心。故孟子云:「其為氣也,至大至剛」[4]。這種氣的養成方法,就是上面所提到的「集義所成」、「直養無害」。在每事中行其義而對道德主體之體會越深,對是非之理把握越準,並力行實踐,在這過程中就能養出浩然之氣。氣之養成,即能反過來推動我們去做正確的事。
由集義養氣到知言
在論不動心時,孟的原話是:「我知言。吾善養我浩然之氣。」[5] 故「知言」與「養氣」之間必然是有關連的。程伊川曰:「心通乎道,然後能辨是非,如持權衡以較輕重,孟子所謂知言也。」[6] 對自己生命內在的是非之理把握清析,則不單行事判斷,對於別人的言論、理論、思想,皆能以此是非之理評判之,然後知其言之當否。此亦孔子之「唯仁者,能好人,能惡人」[7] 的意思。
程子說:「心通乎道,然後能辨是非」。是非之權衡標準,在心之主體內。要把握這標準,方法只有是實踐。一方面自誠其意,自正其心,然後良知朗現而有是非之判斷。吾人又不昧良知以力行所知之善、力去所惡之惡,由是而積累生命中的道德力量,浩然之氣,使自己的生命充斥著一股正大的行動力,由是而更有動力與果斷地去實踐道德行為。這就是養氣:吾人動態地在道德主體參與到道德實踐的過程中,體會與把握道德主體之心體,及其內容之理、道。故「養氣」必為「知言」的依據與前題,不能倒過來,亦不能只就言上求言,而氣自養氣。若如此,則成了告子的「不得於言,勿求於心」的於理性思維、言辭概念上打轉的路向。
然朱子卻解知言為:「知言者,盡心知性,於凡天下之言,無不有以究極其理,而識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也。」[8] 朱子的解釋,似與伊川相同,但卻沒點明,究極其理的衡量標準何在,則是把源頭遺落了,使後來學者遊心於外,用心於言論自身,去窮究其理。這樣究出來的理,即成為概念之理,與活動的道德主體分開。如此,則知言與養氣難以通貫,而朱子此論亦成不透徹之論。
唐君毅對孟子「知言」問題的詮釋
孟子這段文字之中,既謂「我知言,吾善養我浩然之氣」,是即「知言」與「養氣」為此段的核心思想,討論的問題所在。在歷代的學問詮釋中,「養氣」一義非常清析,然於「知言」一義,卻十分模糊。而若「知言」所指涉的問題不能明晰,則「知言」與「養氣」之間的關係與相互之影響不明。這樣,孟子一書中,對儒學修養工夫的重要論述,即為義理不明。因此,「知言」所指涉的是什麼問題、範疇,於儒學、孟子之學,乃至儒門的修養理論之建立,尤為重要。
關於這裡的「言」字的含義,縱觀歷代注疏,猶未得一透解。近儒唐君毅先生謂:「告子曰:『不得於言,勿求於心;不得於心,勿求於氣。』于此告子之語,孟子書之趙岐注、朱子集注及焦循正義,皆於此所謂『言』之一名無善解,故不能暢通文旨。」[9] 細看歷代注解,趙岐注在解這段時,以「言」為「善言」,其謂:「不得者,不得人之善心善言也。」 朱子之註解謂:「告子謂於言有所不達,則當舍置其言,而不必反求其理於心;於心有所不安,則當力制其心,而不必更求其助於氣。」[10] 其中並未就「言」之一字作詳解。焦循的《孟子正義》於此段的注解謂:「毛氏奇齡《逸講笺》云:『告子惟恐求心即動心,故自言『勿求於心』, 心焉能不動?裁説不動,便是道家之『嗒然若喪』,佛氏之『離心意識参』, 儒者無是也。孟子平日,亦以存心求放心焉主,未嘗言不動。存心是工夫,不 動心是效驗。心之本體,不能不動。學人用功,則不使不動,此不過以卿相王 霸不攫於心,直是得失不響、寵辱不驚,一鎮定境界,故孟子自言不動心有 道,則明有前事矣……。」[11] 此中亦未有正解「言」指的是什麼。朝鮮學者丁茶山的《孟子要義》謂:「不得於言,謂言有所跲;不得於心,謂心有不慊。告子以為言有所跲,便當棄置,勿復求其故於吾心,所以自守而不動心。 心有不慊,便當棄置,勿復求其験於吾氣,亦所以自守而不動心也。告子之學,蓋不問是非,惟以不動心為主。」此中亦直接跳過「言」是指涉什麼的討論。唐君毅先生謂諸個大家註釋,「皆於此所謂『言』之一名無善解,故不能暢通文旨。」是一實見。
面對這問題,唐君毅先生本其「訓詁明而後義理明;義理明而後訓詁明」[12]的治學態度,參照同一時代的著作:《墨子》,並求得其解。唐先生謂:
「茲按墨子公孟篇謂告子言「義」,而行甚惡,墨子謂其稱我『言』,『以毁我行,俞于亡』。……告子主義外,即同墨子之視義為客觀外在之公義。墨子貴義篇亦曰:『爭一“言”以相殺,是“義”貴於身也。』此亦以『言』與『義』,更迭成文。是見墨子告子所謂『言』,即『義』,亦同今所謂主義。而孟子之知言,亦即知人之主張主義,而知其是非之謂也。則告子所謂『不得於言,勿求於心』,猶謂於客觀外在之義有所不得,只須求此義之所在,不當求之於這主觀內在之心也。然人果能求得客觀外在義之所在,而心即著於其上,亦可更不他求,而不動心。如今之一偏執一政治上之主義之黨徒,與宗教信徒之堅信一教義者,亦可更不動心也。」[13]
又謂:
「孟子嘗言:『故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,必先苦其心志,勞其筋骨,餓其體膚,空乏其 身,行拂亂其所為,所以動心忍性,曾益其所不能』(告子章)。人心之有動者,乃人 之心之自求知義所當為,而初尚未得之兆也。」[14]
經唐先生的分析,「言」為「義」,以現代語言即一人之主義,思想,主張。 一切思想主張即含立場,立場即含是非,必有價值判斷於其中。 價值判斷,就是「義」。 至此,知言與集義養氣,成就道德主體一事,方能通而為一。 蓋主體之心體,為一切道德德值值之源,(先儒謂「心外無理」,「心即理」即是此義。)故一切之思想主義所內含的價值劏斷是否合道,是否正確正當,為人生之應然,唯道德主體(心)能判斷之、能作為標準。孟子思想徹根徹底,通透知道,要能判斷現實人間一切之主張中之是非、價值高低,唯有依賴生命中的道德主體。而此道德主體又必待長養而後能朗現明用,此即需要養氣工夫。 集義、養氣、道德主體(心)朗現而知言,是即長養出面對世間一切事情,思想的“判斷力”。 無怪乎孟子於行事進退之間,決然不惑,又進退合度。 此亦其思想、工夫之展現。 而從孟子行事之合義合度,不拘一格,亦反證其「知言、集義、養氣」之學問與工夫之真實不虛;同時看到,孟子所把握的道德主體(心),為一活動主體,而非死板不動的道德教條。
「知言、集義、養氣、不動心」之貫通
由唐先生這裡對孟子「知言養氣」思想的解讀,再延伸去理解孟子「不得於言,勿求於心,不得於心,勿求於氣。」的評判,即能通順文旨。 因在唐先生的解釋下,「言」與「心」的關係正如上段所解一般明晰。確立了「言」與「心」的關係,我們才能理解為何孟子說「不得於心,勿求於氣,可。不得於言,勿求於心,不可。」因為判斷「言」的是非標準,是「心」,故於「言」有不得,是必然要求之於「心」。 然而「不得於心,勿求於氣,不可」,因為心為氣之主,氣隨心而動。孟子謂:「夫志,氣之帥也;氣,體之充也。夫志至焉,氣次焉。」志,即心之所之。孟子指出是心帶動氣,不可反過來。當然,當氣習之積厚、又強,它可以反過來「干擾」心之方向。但氣對於心,只能成為「或干擾,或助力」的角色,而不能成為主導的因素。這亦是為何孟子言:「志壹則動氣,氣一則動志」。
至此,回看「知言養氣」一段對話;由不動心之養成而論養勇,由養勇而論及知言的問題。並於不得於言與不得於心一段中帶出告子的不動心為隔絕道德主體(心)的活動式參與,而將一切思想與主張,對象化為純粹理性的思維對象,純就思辯上求義理,並由此而達至不動心。告子這進路,與其仁義外在的思想,是非常統一的。
在這一段中,孟子帶出「言」與「心」、「心」與「氣」的關係,確立以心體為價值判斷之標準,而能判別一切之思想主張之是非得失。進而,孟子提出他所以能長養其道德主體(心)的方法論:集義養氣,勿忘勿助長。由是使道德主體朗現,並帶動生命力量之凝聚(氣),而成就其最深的「不動心」。
由此反觀唐君毅先生對孟子此段討論中的「言」之一字的通解,使得討論主題明晰,且以此義能使學者貫通孟子後面所論,其中義理前後一致,自然開顯。可見唐先生解此「言」之一字,真是提綱挈領,一理明而理理明。對《孟子》一書中「知言、集義、養氣、不動心」等核心概念的貫通,是開前人所未見,為儒學上一大貢獻。
~完~
參考書目:
- 朱熹:《四書章句集註》
- 朱熹與呂祖謙合輯:《近思錄》
- 王陽明:《大學問》
- 焦循:《孟子正義》
- [清]黃宗羲:《宋元學案》
- [朝]丁茶山:《孟子要義》
- 唐君毅:中國哲學原論,原道篇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,2016年
- 唐君毅:中國哲學原論,導論篇,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,2016年






